发布时间:2006-08-25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
创建国家生态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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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盐府办〔2005〕30号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建设“和谐盐田”和“效益盐田”的目标,以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速度和质量、效益的统一,经济和资源、环境、社会的有机统一,精益求精、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确保我区各项指标尽快达到国家生态区标准,率先创建国家生态区。
二、指标现状及任务要求
对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中的36项指标,除了其中10项指标是针对农村地区或矿山开采的,暂不予以考虑外,其它26项指标中,我区已有23项指标符合国家生态区考核要求,2项未统计,1项未达到国家生态区标准。现将各项指标的任务要求、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目前已达到考核要求的23项指标,均达到考核验收指标的一类标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工作成果,并着手开展前期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确保全面达标。
1.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本区生产总值118.76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9.8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为72962元,远远优于考核验收标准33000元/人。
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考核验收标准为24000元,2004年我区现状值为27781元,优于考核标准。
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3.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单位GDP能耗考核验收标准为≤1.2吨标煤/万元,2003年我区能源消耗总量为190530.84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2吨标煤/万元(2004年数据未公布)。
此项工作由区经贸局负责,区计划局、各街道办配合。
4.单位GDP水耗考核验收标准为≤150立方/万元,2004年全区单位GDP用水量为29立方/万元,远远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
此项工作由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区计划局、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5.森林覆盖率为65.3%,已达到国家生态区标准45%的要求。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办、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6.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考核验收标准为≥20%。我区加强了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保护,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50%以上。
此项工作由区农林水务局、沙头角林场负责,区环保局、滨海规划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7.空气环境质量考核验收标准为Ⅱ类。我区采取综合措施,巩固了环境空气质量优势,2004年空气质量达到及优于二级的天数为331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且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盐田港集团公司配合。
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我区加强了水污染防治和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2004年区域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7%。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农林水务局、滨海规划分局、区经贸局及各街道办、盐田港集团公司配合。
9.噪声环境质量考核验收标准为60分贝。我区加强了已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管理工作,已建设沙头角环境噪声达标区和盐田环境噪声达标区,2004年建成区环境噪声为55.9分贝,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盐田港集团公司配合。
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考核验收标准为≥60%, 2004年我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5.2%。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工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1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考核验收标准为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考核验收标准为≥80%。2004年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没有危险废物排放。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滨海规划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1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考核验收标准为≥12平方米,2004年我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19平方米。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13.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考核验收标准为100%。2004年,我区旅游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区旅游局筹备组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14.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考核验收标准为≥30%。我区在进行城市化改造后,基本上都已经使用清洁能源,符合考核要求。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区经贸局负责,区计划局、区环保局、各街道办配合。
15.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考核验收标准为98%。连续监测结果表明,我区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能达到考核要求。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农林水务局、盐田港集团公司负责,区建设局、卫生局、滨海规划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1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考核验收标准为100%。我区不断加强卫生厕所的建设,2004年基本达到考核要求。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滨海规划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17.人口自然增长率考核验收标准为符合当地政策,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12‰,符合国家政策。
此项工作由区计生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18.初中教育普及率考核验收标准为≥95%,2004年我区现状值为100%。
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19.城市化水平考核验收标准为≥45%,2004年现状值为100%。
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20.恩格尔系数考核验收标准为<40%,2004年我区现状值为27.4%,优于考核标准。
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21.贫困人口比例考核验收标准为<0.2%,2004年我区享受低保的人数仅161户,贫困人口比例为0.02%,优于考核标准。
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区计划局负责,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22.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考核验收标准为>85%,2004年我区现状值是100%。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经贸局、建设局、财政局、统计局、各街道办配合。
23.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考核验收标准为>95%,2004年我区现状值是100%。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经贸局、建设局、财政局、统计局、各街道办配合。
(二)未统计的指标有2项,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调查,及时统计上报并抓好指标的达标工作。
1.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考核验收标准为<4.5千克/万元(GDP)。我区现尚未统计。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2. 基尼系数考核验收标准为0.3—0.4之间。我区尚未统计。
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三)未达标的指标有1项。这项指标是年人均财政收入,考核验收标准为5000元/人,2004年我区现状值为4342元/人。
据统计部门分析,这项指标可能有误。按照该考核标准,苏州、南京、广州等城市均远远达不到要求。该情况已向市环保局反映。
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区经贸局、各街道办配合。
(四)由于我区没有农田、畜禽养殖业和矿山,所以与之相关的10项指标不予统计。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考核(元/人)
2.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
3.退化土地恢复率(%)
4.秸秆综合利用率(%)
5.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6.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
7.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8.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9.农村污灌达标率(%)
10.农业生产系统抗灾能力(受灾损失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袁宝成同志任组长,肖更平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环保局),周敏同志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监督检查组、业务技术组和宣传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调度、检查和落实,人员从有关责任单位抽调组成。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组织。各有关责任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并着手整理2001年以来的有关档案资料,抓好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站等关键性工作,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并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报。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月至2005年6月)。
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出台创建考核奖惩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责任书制定计划,倒排工期,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保证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协调、调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创建办监督检查组对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定期进行调度、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业务技术组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汇总整理2001-2004年各项指标的有关技术报告、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
(四)自查验收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
邀请市环保局创建技术咨询委员会来我区进行现场考察、技术审查。创建办进行全面模拟自查验收,对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五)申报考核阶段(2004年7月至2007年11月)。
创建办编写《盐田区创建生态区工作报告》和《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区技术报告》,汇总整理创建工作的全部档案资料。以区政府名义向省环保局提出审核、推荐申请。接受省环保局组织的全面审核。做好迎接国家创建考核组对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全面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实行责任分工和目标管理,将各项工作责任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人员保障。对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培训,理论探讨与实际工作交流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考察相结合。
(三)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生态区创建的投入机制,纳入财政专项经费,在经费使用上予以保障。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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